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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图书馆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东丽区图书馆


总  则

第一条 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东丽区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条 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三条 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一章  图书馆志愿者招募与分工

第一条 社会志愿者 东丽区图书馆欢迎广大读者与各社区中有志愿者意向的同道者,来馆参与志愿者工作。社会志愿者可根据自身时间的安排,有弹性地进行馆内服务工作与各项图书馆便民服务。

第二条 学生志愿者 东丽区图书馆欢迎学生志愿者进行假期志愿者服务工作。在假期中,了解东丽区图书馆的工作情况。在实践、体验图书馆工作的过程中,服务读者、奉献社会。


第二章  注册制度

辅导部负责对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注册。


第三章  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图书馆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 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 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图书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 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 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四章 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第一条 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须佩带“东丽区图书馆志愿者”绶带。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第二条 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第二条 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第三条 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  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东丽区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第二条 东丽区图书馆定期邀请图书馆领导、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 组织指导和协调东丽区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完成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第二条 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东丽区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