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本馆快讯

津文广社(2010)7号

发布时间:2010-04-09

信息来源: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各区县文化局:
为充分发挥家庭虚拟图书馆网络互动平台资源优势,积极推动读者和图书馆之间的文化交流,进一步宣传和展示我市文化大发展繁荣的具体成果,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图书馆决定于2010年5月1日起举办“天津市首届网络读书摄影大赛和家庭藏书精品展览”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旨在广大读者和市民搭建一个网络文化活动的互动平台,活动主题是“点燃读书热情,享受快乐阅读”。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承办单位:天津图书馆
三、参赛对象:
天津图书馆和各区县图书馆读书、热爱读书的广大市民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专题,读书摄影专题和家庭藏书精品专题,分别请专家评选设奖,最后集中进行获奖作品展览、展示。
1、 读书摄影专题:征集记录广大读者书海遨游、探索知识、在图书馆中研究学习精彩瞬间的摄影作品,上传作品主题必须与读书或图书馆有关。
2、 家庭藏书精品专题:通过摄影和录像的方式,展示广大读者和市民家庭藏书的特色精品。文献类型不限,出版年代不限。
五、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5个阶段:
1.作品征集:2010年5月1日——2010年6月15日。以上传作品的时期为准。
2.作品初评、加工、展示:2010年6月16日——2010年7月15日。
3.网络投票:2010年7月16日——2010年8月20日。
4.奖项评选、展览制作:2010年08月21日-——2010年9月30日。
5.颁奖、获奖作品展览:2010年10月1日开始。
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不得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包括与性别、宗教相关的歧视内容;作品内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不得涉及任何商业属性的广告宣传。
2.摄影作品必须符合活动主题;彩色、黑白、单幅、组照不限;数码、胶片(负片、反转片)不限,凡胶片拍摄的作品请自行转为数字文件。
3.本次活动不接受邮寄照片作品、光盘刻录作品;不接受合成图片、多彩曝光图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图片。
4.上传至网站的作品规格要求不超过800像素,文件量不大于300K,JPG格式,分辨率100dpl。初选后入围的作者应提交原件(原底片),规格每幅作品不低于3M文件量的JPG格式数字文件。
5.参赛作品需加详细的摄影文字信息说明。
七、参赛方式:
1.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作者只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上传参赛作品至指定网站即可。
2.本次活动在天津图书馆网站(www.tjl.tj.cn)和家庭虚拟图书馆网站(www.jtxntsg.cn)开设大赛专栏,参赛作者可任选其一上传作品参赛。
3.参赛作者接到初评入围通知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将入围的摄影作品原件发至专用邮箱,用于展览、宣传及作品印刷。入围家庭藏书精品展览的藏书,需要收藏者携带原件到天津图书馆进行审核。
4.所有获奖作品需要再次确认作品标题、作者真实姓名、作品署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围资格。
5.读者可以同时参加读书摄影和藏书展览两项活动,每位作者参赛的摄影作品数量不得超过十幅,藏书精品展示数量不限。
八、奖项设置:
读书摄影专题和家庭藏书专题各设奖项如下:
金奖2名: 奖金1500元 (或同等奖品)
银奖4名: 奖金800元 (或同等奖品)
铜奖8名: 奖金500元 (或同等奖品)
最佳网络人气奖4名:奖金400元 (或同等奖品)
网络活动参与奖(抽奖产生)3名:奖金200元(或同等奖品)
优秀作品奖20名:奖金200元 (或同等奖品)
参赛作者各等级奖项不可兼得(优秀奖除外)所有入围作品和获奖作者均可获得证书一份,等级奖项可获得奖杯。
九、评奖方式:
1.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上网展示。
2.网上公众投票评选展示作品。
3.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无记名复评,评选出各类奖项。获奖结果在新闻媒体和网站进行公布。
4.评奖结果将由大赛组委会提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获奖作者。
十、有关声明:
1.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适当编辑、在网上公开发布,有权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展览、陈列、出版、媒体报道中及其它非赢利性的宣传中使用,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2.大赛组委会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有作者本人负责。
3.主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不得参加此次大赛。
4.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天津图书馆 李茁 联系电话:23620176

 

 


2010-03-16
(信息来源: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