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室借阅,每个借阅证可外借图书5册;他人不得代借,如因转借他人引起赔偿书刊等后果读者自负;本人因故不能来馆,可委托他人代为还书。
2.持东丽区图书馆借阅证,图书借期为30天,读者必须按期还书,如因特殊事项不能按时还书,请在图书到期日前到借阅处续借,或拨打58601932电话续借;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
持已开通借阅功能的天津图书馆读者证,图书借期为30天,读者必须按期还书,逾期未还,按0.20元/册/天收取逾期服务费。如因特殊事项不能按时还书,请在图书到期日前到借阅处续借,也可以在pc端登陆门户网站或者移动端关注“天津市东丽区图书馆”公众号进行线上续借(详情请见“自助服务”);逾期前可续借一次,期限为30天,从办理网上续借之日起向后顺延。
3.请读者爱护书刊,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圈点、裁剪;办理借书手续时如图书有明显损坏请告知工作人员处理;读者原因造成图书损毁严重,影响内容完整及使用时,应以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或视为遗失处理;余者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4.遗失图书,需以相同版本的图书代替或进行赔偿,一般图书按图书价格2倍赔偿,成套多卷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套赔偿,余下各册由我馆处理;丢失图书者在未办理赔偿手续前暂停借阅资格。
5.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方式,读者入内选书,请将书包等物品寄放在存包处;不得携带个人物品入内。
6.读者选书时,请使用代书板,并按代书板标记取放图书,选好图书后携代书板到借阅处办理手续后方可携书离去。
7.读者在本室阅览期刊时,每次取阅1册,阅后放回原处,不可一次拿取多册。
8.请协助工作人员保持安静整洁的借阅环境,不得在借阅区域内饮食、吸烟、玩耍、喧哗、乱扔纸屑等垃圾。
9.因场地空间有限,家长不得入室陪读。